一、提示信息
继续注册前请先阅读信息港服务协议。信息港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不时发布的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服务使用人应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真确输入全部的注册信息。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二、服务内容
1. 用户将获得信息港个性化首页一个,用户可选择设置浏览需要的资讯信息到一个页面上。
2. 用户可更正修改其注册信息。
3. 用户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控制个人信息的显示状况。
4. 信息港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包括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使用守则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用户在申请使用信息港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 不得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不得利用信息港网络系统煽动种族仇恨、种族歧视。
5. 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不得利用信息港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 不得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0. 不得利用信息港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信息港网站的行为。
四、内容所有权
1. 信息港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所有内容版权归信息港所有,为经允许,用户不得复制、发布、再造这些内容。
五、服务变更
1. 如因信息港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信息港有可能暂停网络服务,信息港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
如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信息港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信息港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